重庆日报讯 (记者 张 莎)昨日是大渡口区跳蹬镇农民王兴群出院的日子,13天前,她因子宫肿瘤住进了区第二人民医院。出院时,医药费结算总共3055元,王兴群取出村干部刚送到手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,轻松报销了1102元。“咱农村人也住得起医院了,还这么方便。”她感慨道。
王兴群是大渡口区最后一批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的农民,6月以来,该区八桥、建胜、跳蹬三镇已有近5万名农民领到了记载个人信息的IC卡。大渡口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,目前全区共有农民5.2万余人,“新农合”自6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,已有95.8%即5万多人参加,他们每人每年缴费10元,即可在看病就医时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用。
以住院医药费报销为例,区属定点医疗机构、重钢总医院、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、500元及800元,在起付线内的医药费,由病人自付;超出起付线部分,则按照40%、30%、15%的比例分别予以报销。
今后,参合农民不必携带身份证及各类证明,就诊时只需出示医疗卡,定点医院即可读取其基本信息,医生还可根据其过往病史进行诊疗判断。